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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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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7

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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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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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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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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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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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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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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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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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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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22.171.72.*   2007-10-5 21:27:58  回复此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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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硫无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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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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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无烟块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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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金沙无烟块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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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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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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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

无烟块煤

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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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

无烟块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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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7

贵州遵义

低硫无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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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硫无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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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硫无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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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6

贵州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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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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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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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

洗精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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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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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25

贵州六盘水

洗精煤

出厂

6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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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8

贵州六盘水

洗精煤

出厂

6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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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3

贵州盘县

电煤

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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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9

贵州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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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4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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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

电煤

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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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煤炭资源煤种分布及使用情况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601    更新时间:2005-5-16

 

一、六枝特区煤炭资源储量26.74亿吨,其各种牌号的煤炭储量所占比例为:焦煤51.6%,肥煤19.4%,气煤1.2%,瘦煤12.9%,贫煤14.7%,无烟煤0.2%,三丈水背斜西南翼以焦煤为主,其次为焦瘦和瘦煤,茅口背斜北东翼为焦煤和肥煤,少量瘦煤,黑拉戛勘探区以焦煤为主,其次为焦肥煤,捞河向斜为肥煤和焦煤,黑塘及新华勘探区以贫煤为主,其次为瘦煤,少部分无烟煤。

二、盘县

1、土城向斜北东翼以焦煤为主,其次为肥煤、气煤和瘦煤,资源储量19.73亿吨。

2、照子河向斜以气煤、肥煤为主,其粢 焦煤和瘦煤,资源储量1.78亿吨。

3、盘关向斜东翼以贫煤、瘦煤为主,其次为焦煤、无烟煤,资源储量9.13亿吨。

4、盘关向斜西翼以肥煤、气煤为主,其次为焦煤、贫煤、瘦煤,资源储量12.64亿吨。

5、旧普安向斜以无烟煤、贫煤、瘦煤为主,其次为焦煤,资源储量3.02亿吨。

6、水塘向斜以焦煤为主,其次为贫煤、瘦煤,资源储量1.30亿吨。

7、盘南背斜南东翼以贫煤、瘦煤为主,其次为焦煤、无烟煤,资源储量41.40亿吨。

三、水城县

1、神仙坡向斜以焦煤为主,其次为瘦煤、贫煤,资源储量2.34亿吨。

2、土地垭向斜以贫煤、瘦煤为主,其次为焦煤,资源储量3.49亿吨。

3、比德向斜以贫煤为主,其次是瘦煤和无烟煤,资源储量13.6亿吨。

4、格目底向斜以焦煤为主,其次为瘦煤、贫煤和无烟煤,资源储量16.83亿吨。

5、杨梅树向斜以瘦煤为主,其次为贫煤和焦煤,资源储量16.72亿吨。

6、蟠龙向斜以主焦煤为主,其次为焦煤,资源储量3.29亿吨。

四、钟山区

1、小河边向斜以气煤、肥煤为主,其次为焦煤,资源储量1.72亿吨。

2、大河边向斜以焦煤为主,其次为气煤,资源储量6.30亿吨。

3、二塘向斜以焦煤为主,其次为肥煤,资源储量4.45亿吨。

焦煤和主焦煤主要作炼焦用煤,肥煤、气煤作炼焦配煤,也可液化和气化,瘦煤作炼焦配煤,可作炼铁喷吹用煤,减少焦炭的使用量,其次作动力用煤,贫煤主要作动力用煤,无烟煤主要作化肥生产和动力用煤。

贵州省六盘水市煤炭资源

  

     

    六盘水市已探明产地或井田81处,保有储量149.1亿吨(其中A+B+C84.4亿吨),占全省保有储量的30.3%,炼焦用煤94.3亿吨,占六盘水总量的63.2%,占全省炼焦用煤总量的88.7%;非炼焦用煤54.8亿吨,占六盘水总量的36.8%,占全省非炼焦用煤总量的14.3%,本市煤田勘探工作程度较高,已建成我国江南最大煤炭基地,统配矿设计能力年产原煤100万吨,生产矿井利用储量26亿吨,占六盘水总量的17.4%。在利用的储量中,炼焦用煤24亿吨;非炼焦用煤2亿吨。

    本市煤炭产出层位有下二迭统梁山组,上二迭统龙潭组、上三迭统火把冲组、三迭系与朱罗系“过渡层”。以龙潭组中的煤炭资源分布广泛,蕴藏量丰富,煤种齐全,煤质颇佳,最有经济价值。其它矿层仅局部地区有分布,含煤程度低,工业意义小。

    根据省煤田勘探公司煤田予测资料,本市区内煤炭资源予测储量尚有569亿吨,其中盘县煤田306亿吨,水城煤田88亿吨,六枝煤田175亿吨。

   

来源:贵州省科技厅信息中心

贵州省煤炭资源简介

 

 一、概   况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地理座标:东经104°-109°北纬25°-29°,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由乌蒙山、大娄山、苗岭、武陵山构成全省地势骨架,西高东低。主要有乌江、北盘江两流域,分属长江、珠江水系。以贵阳为中心有滇黔、川黔、黔桂等四条铁路及公路与邻省相连,各县及公社多通公路。含煤地层在全省分布广泛,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40%左右,划分为20个煤田。黔西、黔中及铁路沿线地质工作程度较高。至一九九三年底止全省保有储量:4983017万吨;预测储量(可靠级)864亿吨。

二、含煤地层特征

    一、 下古生界含石煤地层:有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最主要的是寒武系牛蹄塘组。分布于黔北、黔东北、黔东南等地,总厚26—313米,平均170米左右。含石煤总厚10—20余米,发热量400—800卡/克,个别高达3000卡/克。常伴生磷块岩及钒、钛、钼、镍、铀等稀散放射性元素。

    二、下石炭统大塘组:总厚19—992米,一般200—500米。主要分布于黔西北威宁、毕节、纳雍和黔东南贵定、龙里、都匀、荔波等地。由页岩、砂质页岩、石英砂岩地煤组成。威宁、荔波、都匀等地煤层发育较好,含煤1—10层,可采1—2层,厚1.2—1.5米。煤种:厚煤—无烟煤。

    三、下二叠统梁山组:除黔东北思南等地缺失外,其余地区普遍沉积。总厚0—300余米。为泥岩、粉砂岩、石英砂岩、灰岩和煤层组成的滨海相沉积。黔西北水城、毕节以西,黔东南凯里、从江、黎平等地煤层发育较好,地层一般厚10—50米,含煤0—7层,一般可采1层,厚0.63—1.0米,煤层呈透境状、串珠状。为气煤—无烟煤。

    四、上二叠统龙潭、长兴组:总厚53—852米,一般213米(修文)—439米(格目底)。除黔东南—隅外均有分布,为一套碎屑岩、灰岩、煤层组成地含煤地层。由北向南厚度为:桐梓113米,息峰229米,贵阳320米,紫云852米,册享332米;大致有薄—厚—薄的变化。自西向东分为三个相区,厚度变化无明显规律。含煤0—60余层,一般可采1层(天柱)—41层(格目底),煤厚0.5—34.1米。

   (一) 过渡相区:分布于毕节、水城、盘县一线以西,以碎屑岩沉积为主,偶夹泥灰岩和透镜状菱铁岩。一般含煤40—50余层,可采十余层,多分布于煤组中上部,厚5.16—32米。煤质:中灰、低硫—中硫。煤种:气煤—无烟煤。

   (二) 海陆交互相区:位于过渡相区以东,桐梓、贵阳、兴仁一线以西。由碎屑岩、灰岩、煤层组成,灰岩层数、厚度自西向东递增。煤组厚度、煤层层数变化较大,六枝矿区煤组一般厚360米,含煤8—32层,可采一般6层,厚12米左右。多为中灰、中—高硫煤。以无烟煤为多,也有部分烟煤。

   (三) 海相区:桐梓、贵阳、兴仁一线以东地区,自西向东龙潭组逐渐过渡为吴家坪组,以灰岩为主,夹碎屑岩、煤层。含煤1—数层,可采1层,厚约1米。为中灰、富—高硫煤。煤种:肥—贫煤。

    五、上三叠统二桥组:总厚70—1460米,分布于黔北、黔西北及贵阳地区。分贞丰型和郎岱型。

   (一) 贞丰型:以碎屑岩为主夹少量灰岩、泥灰岩,含煤2—80层,可采0—4层,厚0—5米。中灰、富—高硫;气—肥煤。龙头山向斜本组厚1389米,含煤22层,可采4层,厚约5米。

   (二) 郎岱型:碎屑岩夹煤线、薄煤、炭质页岩,一般无可采煤层。六枝郎岱本组厚334米。

    六、新第三系翁哨组:保存不全,可见厚度60-212米。分布于旋秉翁哨、盘县平关、威宁水中等地,陆相含煤沉积,含褐煤1-11层,可采1-8层,最厚达30余米。灰分39.91,硫分3.21%

三、构造特征

   贵州省地处新华夏系第三褶皱带与沉降带的南部和南岭纬向构造带的复合部位,褶曲、断裂均较发育。上二叠统含煤地层为省内重要含煤地层,其沉积发育受下述几组构造带的影响较为明显:(一)展布于纳雍至黄平一带的东西向构造带,其南北地层发育不同。(二)南北向构造体系,尤其是展布于遵义、贵阳、罗甸的黔中构造带。(三)华夏、新华夏系全省均较发育,多展布于黔东地区。对各煤田影响较大。(四)北西向构造带主要展布于黔西水城~~望谟地区。北西向复式褶皱、断裂对黔西煤田的发育、改造影响较大,受其影响水城煤田南、北含煤地层的厚度、含煤性等差异较大。由于几组构造带(体系)相互切割、联合、改造的影响,使各煤田小断层比较发育,构造更加复杂化。

四、全省煤炭储量汇总表

 

贵州储量表

 

矿区名称

一九九三年底保有储量(万吨)

可靠级预测储量(亿吨)

合计

生产或在建井

尚未利用精查

供进一步勘探

合计

垂深300米以浅

300-

600

600-

1000

详查

普勘

普找

合计

4983017

420631

659402

3902984

633972

319171

2949841

864

78

317

469

六盘水

1468247

331278

408296

728673

360589

76444

291640

399

32

152

215

兴义

170744

/

/

170744

/

477

170267

49

/

10

39

织纳

1719051

15160

222232

1481659

243393

133900

1104366

252

18

102

132

贵阳

49587

28129

301

21157

10830

9651

676

28

8

10

100

黔西北

/

/

/

/

/

/

/

1

1

/

/

黔北

1516534

35124

15469

1465941

3414

86514

1376014

122

14

38

70

黔东北

6912

2367

/

4545

155

3119

1271

/

/

/

/

黔东南

51942

8573

13104

30265

15592

9066

5607

13

5

5

3

黔南

/

/

/

/

/

/

/

/

/

/

/

 

来源:中原煤炭信息

煤炭

 

 

 

 

 

 

2004-04-27 18:33:52

作者:

 

 

 

    毕节地区是贵州省主要优质无烟煤产地,其煤炭资源具有分布广、储量大、质量优、易开采等特点。辖区内8县市均产煤,国家确定的重点产煤县有纳雍、金沙、织金、大方等四个县。

    1、含煤面积。全区含煤面积达120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5%。含煤丰度每平方公里约300万吨—400万吨。截至2003年底,全区已进行了煤田地质勘查的面积为3770平方公里,占含煤面积的31.4%,其中精查725.91平方公里,详查178.28平方公里,普查1278.16平方公里,其余为不同比例尺的地质填图。

    2、含煤地层。毕节地区的主要含煤地层主要为上二叠统龙潭组、长兴组,其煤炭资源量占总资源量的99%以上。含煤多达75层,含可采煤层1层—17层,一般3层—10层。煤层总厚度0.1米—51.18米,一般0.5米—36米。煤层可采厚度0.7米—30米,一般0.7米—15米;含煤系数0—18%。

    3、煤炭资源量。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提供的资料,预测2000米以浅煤炭资源量759.7亿吨:毕节101.7亿吨,大方112.0亿吨,黔西70.4亿吨,金沙45.0亿吨,织金202.4亿吨,纳雍147.7亿吨,威宁38.5亿吨,赫章42.0亿吨。其中1000米以浅煤炭资源量为569.8亿吨。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资料,到1999年底已上表的煤炭储量为255.39亿吨,占全省己发现煤炭资源量的45%以上,其中精查为38.55亿吨,详查为40.37亿吨,普查为81.78亿吨,其余94.69亿吨为不同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后估算的资源量。储量构成为:A+B级为18.57亿吨,A+B+C为44.89亿吨,D级210.50亿吨。在累计探明储量中,无烟煤储量为246.04亿吨。焦煤储量为9.35亿吨,其中威宁7.31亿吨,赫章2.04亿吨。

    4、低硫煤资源。毕节地区低硫煤资源十分丰富,低硫煤资源总量为333.65亿吨,其中已发现的低硫煤资源量为88.4亿吨,预测的低硫煤资源量为245.25亿吨。区内各县市均有低硫煤分布,一般含低硫煤1层—10层,单层厚度0.54米—3.30米,一般0.7—2.0米。低硫煤主要赋存在龙潭组上段和长兴组。龙潭组上段低硫煤发育最好,分布范围大,煤层层数较多,煤层厚度较大。

    5、煤种。煤炭煤种主要为无烟煤,无烟煤资源量达702.4亿吨。另有肥煤8.9亿吨,焦煤29.8亿吨,贫、瘦煤18.6亿吨。在已发现的低硫煤资源中,无烟煤占98.4%。

    6、煤质。煤炭资源有一半为高发热量、低硫、低灰、低有害元素、高固定碳的优质无烟煤,可供化工、冶金、发电等使用。发热量一般在30MJ/kg左右,最高发热量可达35.3MJ/kg。原煤硫分在0.5%~2.5%左右,灰分在10%—25%之间。

    全区煤炭资源有以下特点:织金——纳雍以南含煤层数可采层数最多,煤层单层层厚较大。其次是大方——纳雍维新,再次是金沙,最后是毕节以西。煤的硫分东高西低,但东部多为无机硫,较易选去,洗后精煤的硫分一般在0.5%—2%左右;而西部多为有机硫不易洗选,原煤硫分一般在0.3%—1.0%左右。灰分西高东低。牌号以威宁二塘——赫章妈姑——可东一线为分界线,分线以西绝大部分为烟煤,以东则几乎全为高变质无烟煤。

    7、构造及开采条件。区内煤层多为近水平和缓倾斜产出,构造简单,易于开采,特别适宜于综合机械化开采。本区属山地地形,沟壑纵横,河谷深切,煤层露头随处可见,煤层埋藏浅,浅部适宜于小井开采,大中型矿井多数都能实施平硐或斜井开采。

    由于具有资源优势,毕节地区成为国家和省规划的电煤基地、化工用煤基地、优质无烟煤出口基地。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毕署发〔2007〕19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相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我区抢抓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的机遇,大力发展煤炭工业,煤炭产量和税费大幅增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降,煤矿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煤炭工业已成为地区支柱产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是,我区煤炭工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利用率低、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随着煤炭需求总量的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31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促进我区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我区煤炭资源丰富,是贵州省的主要优质无烟煤产地,是我国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云贵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八个县(市)均产煤,含煤面积1.2万km2,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5%,已累计探明煤炭储量256.9亿吨,占全省已探明煤炭资源量的45%以上。云贵基地规模在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中居第五位,是我国江南唯一的大型煤炭基地和我国最大的无烟煤产地。云贵基地毕节地区部分规划规模5370万吨/年,占云贵基地总规模的25.6%,占云贵基地贵州省部分总规模的41.5%。

   “十一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国家将继续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把能源及化学工业作为发展重点之一,加快建设13个大型煤炭基地。贵州省将实施西部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快发展能源、煤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继续以“西电东送”和资源就地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煤炭经济,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电力、煤炭、煤化工等工业项目和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示范基地,到2010年基本建成南方重要的能源和优势原材料工业基地。作为国家云贵大型煤炭基地和贵州西部经济带规划主体之一的毕节地区,能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发展机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效解决制约我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建成煤、电、化一体化的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关系到试验区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试验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城镇化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煤炭工业发展道路,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努力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形成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的煤、电、化产业链。

(二)主要发展目标

煤炭产量和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到2010年,全区煤炭年产量达到6000万吨左右,实现产值100亿元,实现增加值60亿元;新建大中型骨干矿井17个以上,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生产规模达到年产3000万吨以上,市场供给份额不低于50%;地方小煤矿单井规模15万吨/年以上。通过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以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体、地方小型矿井调剂补充的煤炭供给体系,形成以强化管理和投入为重点、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体系,建成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和生产力水平: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10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至4.5以下;加强技术改造,提高煤矿科技含量和机械化程度,到2010年新建大型煤矿人均年产原煤1500吨以上,新建中、小型矿井人均年产原煤900吨以上,现有生产矿井人均年产原煤500吨左右;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

产业链延伸、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到2010年,力争全区形成火电装机920万千瓦以上规模;形成合成氨、尿素、甲醇、二甲醚、醋酸等产品力争达到150万吨/年的规模;建成1至2个煤矿设备制造企业;煤层气年利用量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32%以上,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并实现100%达标排放,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

三、强化规划和管理,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煤炭资源

(三)加强规划管理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对煤炭资源的需求,以资源定规划,按照优化生产力布局,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消费结构,促进煤炭资源科学、节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编制规划。地区国土资源局依据煤炭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要求,负责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地区煤炭管理局会同地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根据煤炭资源勘查成果组织编制煤炭开发规划;地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地区煤炭管理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矿区总体规划。对纳入国家规划的织纳矿区和黔北矿区毕节地区部分,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综合开发利用煤炭及与煤共伴生资源,实现上下游产业联营,努力建成煤、电、化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基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抓紧组织赫章、威宁矿区煤炭资源普查并编制好矿区总体规划,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及时重新编制或修改各县市煤炭开发规划。各部门在编制规划时要做好协调配合,加强部门之间、规划之间、地区规划与全省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部门之间要相互征求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

正确处理好煤炭资源开发与储备的关系,加大对煤炭资源勘查的投入,增强煤炭资源储量保障能力,确保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需要。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下多元化投入勘探的办法,创新勘探机制,大力争取国家和省地质勘查基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我区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项目勘查,同时政府也要积极出资参与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项目勘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市场项目的勘查。全面启动威宁、赫章的资源普查和详查;开展织纳煤田、黔北煤田、金沙、黔西、大方片区深部煤矿勘查;配合织金火电厂、毕节火电厂的上马,争取开展织金北部、毕节西部煤矿勘查;继续实施好赫章野马川、可乐、黔西官寨、织金戴家田、三甲、三坝、碾子边、开田冲、中寨等精查勘探区项目和15个普查区勘查项目。要继续高效使用地区煤勘资金,继续出资参与毕节阴底、草坪、大方瓢儿井、黔西深部、纳雍维新等井田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积极推动织金片区煤层气勘探及现有矿井瓦斯抽排利用调查。

(五)加强煤炭资源管理

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支持和鼓励煤炭资源与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开展煤炭资源保障能力动态分析,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抓好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转让工作,引导我区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煤炭资源矿业权转让,要优先考虑大中型骨干煤炭企业的资源接续需要。煤炭管理部门要综合运用煤炭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煤炭回采率进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凡不按设计开采、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

四、实施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

(六)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合理调整布局结构

要充分认识煤炭资源整合调整布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煤炭资源整合调整布局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作为行政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规范运作,强力推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超前介入,主动衔接,及时指导,强化服务,确保煤炭资源整合调整布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要坚持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以强并弱的原则,严格遵循煤炭资源整合程序,加强对整合调整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严防借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防验收走过场。对整合调整中达不成协议的煤矿,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强制整合。对整合调整工作持观望态度、拖延抵制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合,逾期未实施整合的,依法予以关闭。

要研究制定收购、兼并、整合小煤矿的配套措施,规范矿权转移、资产评估和界定等工作,统筹规划,周密安排,提高工作水平,化解矛盾,确保矿区社会稳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查处违反原则干涉和操纵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不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转让煤矿的行为,坚决打击整合调整期间的违法违规生产活动。

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井,2007年年底前,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要全部淘汰,影响大中型矿井生产布局和安全生产的矿井要有序退出,已经造成地质灾害或环境重大影响的矿井要限期整治,整治无效的,依法提请关闭。到2008年,对于纳入资源整合方案而未进行实质整合的矿井,经整合后矿井规模、安全条件、资源回采率等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矿井,一律依法关闭。

(七)努力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引导和培育组建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

牢牢抓住国家加快建设云贵大型煤炭基地的机遇,进一步加强矿区内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及建设管理,积极落实矿区开发的条件。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支持已进入我区的大型企业加快规划矿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形式整合小煤矿,引导和培育小型煤炭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资产重组,实行联合改造。到“十一五”期末,已开工建设的中岭、比德、青龙、桂箐、林华、五凤等大型煤矿要建成达产,已进行施工准备的五轮山、小屯、绿塘、王家坝、龙凤等大型煤矿和规划建设的岔河、杨家湾、对江、磨盘山、新田、杨柳、戴家田、三甲、文家坝一矿、文家坝二矿等大型煤矿要开工建设。力争在我区组建1-2个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建成金沙、纳雍、织金三个年产原煤1200万吨左右,毕节、大方、黔西三个年产原煤600万吨左右,赫章、威宁两个年产原煤300万吨左右大型矿区。

(八)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提高办矿质量

开办煤矿必须具备法定条件,从法人资质、资源利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治理、水土保持、企业制度等方面严格行业准入,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审查核准。要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法人管理,严格准入条件。中小型煤矿建设项目法人必须具有不低于总投资35%的资本金;必须具备建设相应规模矿井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有采掘、通风、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取得矿长资格证,并具有直接从事相应规模煤矿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九)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按照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与煤炭运输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的要求,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加大争取隆昌至黄桶铁路全线立项建设的力度,在积极建设织金至黄桶段铁路的同时,加快叙永至织金段铁路的各项前期工作,力争“十一五”中期开工建设。根据贵州省铁路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威宁至吉首、纳雍至水城铁路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杭州—瑞丽、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毕节地区段。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路网改造力度,启动一批矿区运煤公路建设,提高煤炭运输能力,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加大电网建设力度,力争2007年、2008年新建500kv毕节变电工程及配套220kv送出工程,新建7县220kv输变电工程,形成统一完善的220kv地区电网,完善110kv供电网和煤矿供电电网,保障煤矿双回路供电和关联产业用电需要。在鼓励煤电化一体化发展的同时,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电力、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等企业联营。火力发电、煤焦化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布局,要优先安排依托煤炭矿区的项目,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五、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十)深化对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

煤矿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要清醒认识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突出、事故总量大、百万吨死亡率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严峻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根本上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力水平和煤矿装备保障水平

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效、安全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推动煤矿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转变。“十一五”期间,大型煤矿要进一步发展综采综掘等先进技术,中小型煤矿要坚持推广机械化采煤工艺和壁式等正规采煤方法,大力推进支护方式改革、运输改革,推广锚喷支护等先进技术,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皮带运输机或蓄电池机车等机械化设备。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加快培育和发展面向小型煤矿的综合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在安全监测监控实现县(市)级联网后,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区级联网,推广使用全区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和井下人员考勤定位系统。

(十二)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区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重点要加大对瓦斯治理利用、支护改革、运输改革和采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的投入。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在成本中按月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专项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按照规定足额提取维简费,全部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制定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年度使用计划,专户储存,纳入企业预算,并自觉向煤管、财政等有关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集中企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

(十三)深入推进瓦斯集中整治,加强瓦斯防治和利用工作

积极支持和鼓励瓦斯综合利用,引导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建立瓦斯民用、发电,提供用作化工原料和汽车燃料等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大中型煤矿要同步配套建设矿井瓦斯气抽采利用项目。充分利用贵州省清洁发展机制(CDM)能力建设项目,争取技术和资金支持。到2010年,40%以上高瓦斯矿井瓦斯全部综合利用。

积极支持有关科研部门与企业密切合作,开展瓦斯防治科技攻关,强化瓦斯监测预警、事故应急救援、瓦斯抽采与利用等技术。煤炭企业要建立健全以瓦斯为重点的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以及瓦斯抽采与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行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能力核定等安全技术基础工作,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严防核定能力走过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煤矿要按照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执行瓦斯检查、“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充足,瓦斯不超限,切实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十四)强化煤矿安全综合治理

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整顿煤炭行业开采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活动,严防非法采煤窝点反弹。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煤的动态监管、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事故赔付和处理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隐藏在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行为和失职渎职现象,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制度,典型事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抓好涉煤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工作,防止“官煤勾结”,杜绝干部入股办矿。

六、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延长煤炭产业链,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

(十五)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延长煤炭产业链

继续抓好黔西、大方火电厂及其预留机组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列入第三批煤电项目的毕节、织金坑口电站建设。

着力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积极探索推进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发展洗煤、型煤、焦炭、水煤浆等深加工产品。鼓励发展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煤炭加工。

大力发展煤液化制油、煤气化制合成氨、甲醇、二甲醚、烯烃等煤化工产品,建设煤电化一体化和煤磷电化一体化循环经济项目。

依托我区广阔的煤矿机械市场,发展煤炭机械工业。鼓励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在我区煤矿比较集中的矿区投资兴办煤矿设备制造企业,就近保障全区煤矿企业装备需求。煤炭管理部门要适时召开煤炭机械设备展销会,为设备制造企业和煤炭生产企业提供交易平台,促进煤矿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按照清洁、高效、充分利用的原则,大力开展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矿井水、粉煤灰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发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制砖等项目。所有新建煤矿项目申报时,必须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作为核准项目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六)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

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我区属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地区,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并按规定分别报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和煤炭管理等部门审批或备案。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废弃物和地质灾害治理。

不断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要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保证金制度,按照“企业所有、专提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分年预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保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明确企业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投入生产的煤炭企业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采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同级煤炭、环保、林业等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工作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及时退还采矿权人。

妥善解决遗留的煤矿环境治理问题。对遗留的煤矿环境治理问题,各县市要按照企业和政府共同负担的原则进行治理。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企业,国土、煤炭、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督促限期治理,对限期内达不到治理要求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七)大力开展煤炭节约和有效利用工作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倡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大力提高煤炭有效利用率。优化煤炭生产和消费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和经济调节政策,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用5到10年的时间,在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全面推广使用管道煤气或其它清洁能源,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重点集镇推广使用型煤或其它清洁能源。

七、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落实产业政策措施

(十八)全面加强煤炭行业管理

充分认识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对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将煤炭生产和安全紧密结合,将强化生产技术管理与强化安全管理有机统一,是煤炭作为国家基础能源建设地位的必然趋势和最终走向,是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深化对煤炭工业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对煤炭行业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煤炭工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建设,根据煤炭产业发展需要,增加编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特别是专业技术力量。

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为适应我区煤炭工业高速发展的态势,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7号)规定,在地、县(市)建立煤炭行政执法机构,分别为地、县(市)煤炭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科、股级事业单位,对辖区内煤炭生产、加工、经营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建立完善地、县(市)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分别为地、县(市)煤炭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科、股级事业单位,加强涉煤行业的各类培训工作。

强化煤炭行业管理。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煤炭生产、经营、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履行职责职能。要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强化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对煤矿企业生产建设和职工培训、人才培养工作的协调指导。引导企业对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对煤炭市场的管理和调节。

(十九)依法加强对煤炭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着力推进煤炭企业经营活动正规化、财务和劳动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煤炭税费收取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税费征收。各县市应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税费收缴模式,科学设置和规范煤炭验票站点,并根据矿点建设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不得随意设置煤炭收费站点,不得越权设置无收费依据的收费项目。加强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费行为。煤矿企业要规范财务制度,将安全费用、维简费、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纳入成本核算,用足用好国家扶持煤矿企业的各项财政政策,按时足额上缴煤炭税费。

(二十)整顿规范煤炭市场秩序

强化煤炭市场监管。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经营企业布局方案,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县市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煤炭产品场所,对重点区域开展定期检查、动态巡查,对非法转运站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断非法采煤窝点产品销售渠道;要清理煤炭运输销售环节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打击掺杂使假和偷漏税费等不法行为。

坚持煤炭产品准销证制度,在全区范围内使用统一的由地区煤炭管理部门监制的准销票据。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准销票据的管理,健全制度,规范使用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法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矿企业不得收购非法煤炭产品,不得为非法煤炭产品提供准销票据,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价格政策,运用市场机制推进煤炭价格全面向市场化过渡。

(二十一)加快电煤应急储备体系建设,保障电煤供应

要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把电煤应急储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市、煤矿,实行目标管理。要加强调度,坚持日常月报制度及特殊时期日调度、周汇总制度,随时掌握电煤供应情况,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对煤矿生产的指导,确保逐矿完成任务。要加强协调,及时解决电煤应急储备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应急能力。

(二十二)加快贫困农民生产生活用煤供应体系建设,妥善解决贫困农民生产生活用煤

要认真落实好由合法煤矿限价、定点、定时、定量、凭票供应农民生产生活用煤的规定。要探索建立贫困农民生产生活用煤补偿机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对贫困农民生产生活用煤进行补贴,同时各级财政还要将拿出一定资金作为贫困农民生产生活用煤补贴专用资金,科学制定补偿办法,加强补偿资金管理,区分不同困难群体贫困程度,采取加大政府直接补贴力度、免征规费、鼓励煤矿企业让利保本供应等多种办法,优先解决好贫困农民生活用煤问题。涉农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改善煤灶结构,逐步实现以气代煤、节约用煤。

(二十三)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

毕节学院和毕节地区工业学校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与我区煤炭工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学规模和体系,开设采矿、地质、通风、矿山机电、矿山测量等涉煤专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引导,通过采取定向招生、“对口单招”,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补助学费等措施,吸引我区参加高考的学生报考煤炭专业。鼓励学校与煤炭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按照工学结合的模式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

煤炭管理部门要以地、县(市)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主体,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煤炭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能力,努力开展煤炭职业培训;要全面抓好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复训,确保全部持证上岗。要注重岗前、岗位培训和示范矿井现场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效果。煤矿企业要落实职工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

(二十四)提高矿工生活质量和劳动保障水平,依法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煤炭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劳动强度和风险、生产环境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工资分配办法,并根据效益情况,逐步提高矿工收入水平。要改革煤矿工作制度,着力减轻矿工劳动强度。煤矿企业要为井下工人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建好职工宿舍、澡堂、医务室等场所,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水平。要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矿工身心健康。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为煤矿工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把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要切实关心农民工,研究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办法,落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待遇。要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档案,自觉接受煤炭、劳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十五)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切实帮助煤炭企业排忧解难

煤管、安监、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电力等有关部门,既要在各自的职责内依法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管理,也要为煤炭企业搞好服务,帮助煤炭企业排忧解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禁向煤炭企业征收已公布取消的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严禁向煤炭企业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严禁向煤炭企业推销指定厂商的物资设备,除国家有规定的外,严禁向煤炭企业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二十六)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特别要大力培育立足于我区煤炭行业的中介组织,为煤炭企业及求职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各级煤炭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及求职者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中介市场,特别要加强资质管理,不允许没有资质的个人和单位为煤炭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要坚持公开透明,加强协调和引导,把中介组织的服务价格引导到合理的途径和渠道上来,规范收费秩序,减轻煤矿业主负担。

 

上半年广东口岸煤进口状况主要呈现三大变化


 

中国煤矿网    2006/07/26 8:20 来源:中国化工网

 

  控制能耗和提高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成效初显。深圳海关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上半年广东口岸共进口原煤819.5万吨,价值3.4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78.1%和55.8%,基本上为一般贸易进口。广东口岸上半年煤进口出现三大变化:

  一、除炼焦煤进口大幅下降外,其他品种进口增长迅速,炼焦煤比重下降。上半年,广东口岸进口煤的种类有无烟煤、其他烟煤、其他煤和炼焦煤。其中进口增长的有无烟煤438.8万吨,增长60.2%;其他烟煤364万吨,增长1.5倍;其他煤11.1万吨,增长1.7倍,以上3种煤合计进口813.9万吨,占同期广东口岸煤进口量的99.3%。而炼焦煤进口仅6.3万吨,下降81.6%,所占比重仅为0.7%,比去年同期下降6.8个百分点。

   二、三大来源地进口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澳大利亚超越印尼成为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上半年,越南、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仍是广东进口煤炭的3大来源地。其中自越南进口438.4万吨,增长60.1%,自澳大利亚进口210万吨,增长1.7倍,超越印度尼西亚成为广东口岸原煤进口第二大来源地;自印度尼西亚进口135.6万吨,增长66.5%;自上述3国进口共计占全部进口的95.7%,比去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

  三、无烟煤进口价格降势明显,炼焦煤进口价格大幅上涨。上半年广东口岸进口4种煤中,无烟煤进口平均价格为35美元/吨,下降10.8%,其他烟煤和其他煤进口平均价格分别为47.1美元/吨和44.8美元/吨,略有上涨,涨幅均在3%左右,而炼焦煤进口达142.1美元/吨,大幅上涨20.6%。

  专家分析,今年上半年广东口岸煤进口出现以上三大变化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控制高能耗产品加工贸易和调整出口政策使国内煤炭供应矛盾趋于缓解,主要进口产品无烟煤价格下跌。随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国内对煤等能源的快速增长势头受到抑制,2006年煤炭需求的增幅将低于近几年的水平,国内煤炭供需将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的格局,特别是由于国内电力供需矛盾基本得到解决,主要用于发电的无烟煤价格受到抑制。

  二是国家提高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根据商务部公布的《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程序》,焦炭出口流通企业注册标准由3000万元以上提高到5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焦炭出口量由10万吨以上提高到12万吨以上,且2002-2004年年均出口供货在30万吨以上;而生产型企业的资质标准由国内炼焦行业HT/T126-2003“三级标准”提高到“二级标准”。受此影响,不符合条件的中小焦炭出口、生产企业的经营受到抑制,造成国内对炼焦煤的需求减弱,导致炼焦煤进口大幅下降。

  三是炼焦煤与焦炭成品价格倒挂。去年以来,我国炼焦煤进口价格一路攀升,但同时我国炼焦煤下游产品焦炭出口价格持续下跌,使炼焦煤进口价格接近甚至高于成品焦炭出口价格,企业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导致炼焦煤进口需求大为减少。

  在国家继续控制高耗能产品过快增长和提高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等措施的调控下,广东口岸煤进口产品结构、价格等发生变化,但存在进口货源地过于集中、容易受个别国家出口政策变化影响的风险。上半年广东口岸从越南、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三国进口煤的数量占全部进口量的95.7%,一旦上述国家对煤炭出口进行限制,煤进口来源就会面临一定的危机。据报道,近期越南的计划和投资部已提议政府,要求越南煤炭总公司不得以超低价大量对我国出口煤炭,以保护其国内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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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2 21:54